影片導讀
來信者分享家中長輩失智後的財產保護經驗:輕度失智時曾遺失金錢、懷疑照顧者,並有朋友反覆借款;家人其後向法院申請輔助宣告,提款需輔助人陪同。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家人,影片另談監護宣告,並提到在兆豐銀行設立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、投入00662及定期匯入生活費。這是個案自述,不代表所有案件流程相同;聲請要件、法院權限、投資限制、監護責任與信託條款須向台灣律師、法院及銀行確認。
影片重點
- 來信者稱輕度失智長輩辦理輔助宣告後,提款須由輔助人陪同。
- 影片把監護宣告用於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情況,並分享安養信託與生活費安排。
- 法律資格、財產處分權、投資限制與銀行流程因案而異,須由法院及專業人士核實。
內容章節
約 00:00:00 · 個案背景
來信者稱輕度失智長輩辦理輔助宣告後,提款須由輔助人陪同。
約 00:01:45 · 分析重點
影片把監護宣告用於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情況,並分享安養信託與生活費安排。
約 00:03:27 · 限制與核實
法律資格、財產處分權、投資限制與銀行流程因案而異,須由法院及專業人士核實。
相關主題
個案分析、資產配置、現金流、風險管理、長期規劃、條件核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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